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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村镇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30 点击: 次
 

          为保证我镇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彻底消除污水直排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按照《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嘉县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获政办〔201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二、整治目标和任务

4月底前,对境内西干一支排河的入河排污口全部进行封堵和整治,最终使河渠内的出境水质稳定达标,为“四个获嘉”建设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排查阶段(325日至410日)。

根据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嘉县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工作实施方案(获政办〔201628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生态农业办公室全面排查核实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并统计上报排污口数量、类型(生活、工业、混合)、水量、水质。

(二)整治阶段(411日至428日)

1.生态农业办公室对入河排污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永久性治理方案,针对不同排污口,采取不同处理措施,使污水通过管网进入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安排相关负责人及时进行管道对接,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封堵,保证辖区内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2.严格落实责任。对西干一支排河全面实行“河长”制,镇党委书记为治污达标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靠前指挥,镇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担任辖区“河长”,亲自调度,加强指导,分管副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落实。针对排查核实的排污口,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完成“一口一策”的任务。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排污口整治工作将实行长效机制,加强辖区内企业及污水管网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封堵非法排污口,落实责任到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永久性整治措施

1、在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所有污水排污口封堵并改造管网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治理达标后排放。

2、沿河所有养殖场排污口全部封堵,在场内通过沼气池和雨污分流等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污水不得外排。

3、沿河所有涉水企业经本厂污水处理设施治理达标后排放;有条件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封堵入河排污口,管网改造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

(四)职责分工

1对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按照整治的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生态农业办公室

2、对沿河所有入河排污口登记造册,做好日常监管;根据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审批;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交流、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水污染事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责任单位:生态农业办公室

3、负责排污口监测和达标评定工作,保证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监督指导沿河工业企业及生活小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入河排污口及河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对重点排污口不定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水量变化动态;对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业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生态农业办公室 住房和建设办公室 

4、负责查处扰乱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治安秩序的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亢村镇派出所

5、依法对沿河扰乱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治安秩序的经营企业、封堵后又私设排污口的企业予以停止供电。

责任单位:亢村镇电力服务站

6、依法吊销拒不服从整治要求的沿河排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责任单位:亢村镇工商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亢村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王臣瑞为组长,下设四个环保督查考核组,定期、不定期对所有排污口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处理。各相关行政村、镇直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对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安排专人,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强化问政问责。各乡相关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齐力共管河流污染防治“以堵促治”工作。对未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镇政府将约谈相关行政村及镇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亢村镇人民政府

                                  201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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